各函授站、函授教学点、继续教育中心、夜大学部:
依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2号)文件的要求,我院招办综合考虑各函授站、函授教学点、继续教育中心、夜大学部(以下简称“各函授站、点)往年度招生计划完成、今年报名人数及教学管理等情况,制定了2017年招生计划方案并已上报教育部获得批准。请各函授站、点密切关注各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信息并予以执行。同时,为确保今年的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招生工作的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央文件,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进取的原则,正确树立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羸的发展观,努力提高办学质量、调整专本结构、充实办学条件、巩固发展成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的有关规定做好招生工作,让更多渴望学习且具备一定学习能力的人员进入我校接受高等学历教育。
二、2017年网上录取办法
今年我校计划在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7个函授站、点招生。全部实行网上录取。2017年我校仍采取地方远程录取本校监督和远程录取两种方式。请采用地方录取的各函授站、点严格按照本省级招生办对录取工作的统一部署执行。一省多站的主招函授站要负责本省其他站点的录取工作,各站点间要提前加强联系,统一思想,制定录取方案,确保2017年录取工作顺利完成。录取站点要按要求配备网上录取的硬件设施和专门的技术人员,对招生录取过程中使用的密码及信息要加强保密和管理。密切与各省级招生办的沟通,及时了解和处理招生录取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各函授站、点请将当地的网上录取时间提前告知我院,以便我院出具委托函和发放录取通知书等。录取期间应按录取批次及时下载新生数据(包括新生照片信息),做好信息备份和保管,并打印录取新生登记表(装入学生档案)。
各函授站、点在统考阅卷工作结束之后,要及时了解、掌握考生情况,并将上线考生情况告知我院招生办,我院根据各函授站、点的生源情况统一进行计划调剂。上线人数严重少于开班标准(不少于25人)的专业我院原则上不建议开班。对于不开班上线考生各函授站、点应及时与当地招生部门联系,进行退档等善后处理。同时协助我院在最短的时间内调出计划,以免造成计划浪费。
特别强调:各站、点、中心一律不准招收非学历生(即跟读生)。
各地招生部门在录取新生时收取的招生录取费,可按照本省招生录取收费工作程序实行。也可由各站、点、部筹措预付,招生工作结束后统一由我校报销。新生的学费必须严格按照我院规定的标准执行,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制定收费标准。
三、及时准确上报招生人数
各站、点、部在录取工作结束后,应尽快将招生人数及新生录取登记表原件报送我院招生办,新生数据应从各省招生录取系统网上下载,或去省招办复制新生数据(包括考生照片信息),确保新生数据的准确性及以后电子注册工作的顺利完成。上报录取结果的时间应不晚于2018年1月10日。
请各站、点、部在接到本通知后,将本单位负责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工作人员的姓名、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传真至我院招生办,以便及时取得联系,进行沟通,确保2017年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我院招生办日常办公电话:010—62289074(及传真)
联系人:周老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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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七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