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函授站、函授教学点、继续教育中心、夜大学部:
依据《hga010网页登录成人高等教育课程免修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做好2017级新生申请课程免修工作,做出如下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免修原则、范围
1.已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的学生允许免修的课程为专业培养方案中的思政课、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已取得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合格证书的学生允许免修的课程为专业培养方案中的思政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
2.相同层次或高于本层次的课程可申请免修。即专科课程成绩只能申请免修专科阶段的课程,本科课程成绩既可以申请免修专科阶段的课程,也可以申请免修本科阶段的课程。
3.申请免修的课程名称需与我校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名称相同。
二、免修的申报与审批
1.申请课程免修的学生,由本人填写《hga010网页登录学生免修课程申请表》(表格从网上下载),一式一份,并提供毕业学校的毕业证复印件、正式成绩单(包括以下内容:姓名、年级、课程名称、考核成绩等)或已取得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合格证书,向所在函授站(函授教学点、继续教育中心、夜大学部)提出申请,由函授站(函授教学点、继续教育中心、夜大学部)初审并签署意见后报学院教学管理部审批。如成绩单是影印件,需加盖档案部门的印章。
2.免修申请需要在新生第一学期开学后两个月之内集中申请办理。
3.函授站(函授教学点、继续教育中心、夜大学部)接到批复后,要及时填写《hga010网页登录函授、夜大学学生课程免修通知书》,并通知学生。
4.已批准免修者,不得参加考试,如参加考试,其成绩不再登记。
部分免修课程的对照请参照附件。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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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