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16届夏季毕业生毕业考务工作的通知

2015-11-12  点击:[]

各函授站、函授教学点、继续教育中心、夜大学部:

2016届函授、夜大学夏季毕业生的课堂教学任务将于本学期期末全部完成,函授学生各学期课程的毕业前补考工作也将于毕业学期(2016年5月初)完成,毕业生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届时由我院统一打印。为确保登录成绩的准确无误,请各有关单位上网认真核对学生的成绩,并根据以下要求,完成好各项工作。

一、毕业前补考工作安排

1.毕业前补考名单的核对及上报

各函授站、函授教学点、继续教育中心、夜大学应在本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三周之内进行网上成绩核对,提出第一~第三学期课程需要参加毕业前补考的学生名单,并将参加毕业前补考的学生名单(请使用网上规定的表格)邮寄或传真至教学管理部核对,以免遗漏。

参加第四学期课程毕业前补考的学生名单的核对工作,请在第四学期课程补考后三周内完成,并上报至教学管理部核对。

2.毕业前补考的时间安排

毕业生第一学期~第三学期课程的毕业前补考和第四学期课程的补考于2016年3月31日前完成,第四学期课程的毕业前补考于2016年4月下旬完成。

3. 毕业前补考试卷的准备

由原任课教师命题。

二、毕业生成绩的核对及时间要求

1.毕业生成绩核对流程与要求

各函授站、函授教学点、继续教育中心、夜大学部在第五学期教学任务和全部毕业考试工作完成后,以《课程成绩登记表》、《毕业论文成绩评定表》、本科学生的《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成绩单》为依据,开始逐一核对学生的全部成绩,对成绩有异议的函授站、函授教学点、继续教育中心、夜大学部应以书面形式报教学管理部。待教学管理部核查后,再次核对,并在成绩核对无误后,分别填写《成绩合格学生名单》和《成绩不合格学生名单》(必须使用网上规定的表格),同时将《成绩合格学生名单》和《成绩不合格学生名单》邮寄或传真至教学管理部,由教学管理部根据各单位提供的《成绩合格学生名单》打印《毕业生成绩登记表》。

2.时间安排

各单位毕业生成绩的核对工作请在2016年5月12日前全部完成。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五日

©2021 版权所有  hga010网页登录 - hga010官方网站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   邮编:10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