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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届春季毕业生毕业论文工作的通知

2015-03-04  点击:[]

各相关函授站、函授教学点、继续教育中心:为了做好2016届春季毕业生毕业论文撰写和本科学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毕业论文的选题组织工作

请各有关函授站、函授教学点、继续教育中心在本学期期末考试前,向学生公布《近几年会计专业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真实题目一览》(见附件,从学院网站下载,仅供参考,并非指定题目),学生与指导老师协商拟定题目。

二、毕业论文的指导和撰写工作安排

1.毕业论文的指导工作请各函授站在当地聘请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能够胜任毕业论文指导工作的教师承担。

2.函授站、函授教学点、继续教育中心在毕业学期开学后第一周,指导教师即与学生见面,毕业论文指导工作正式开始。指导教师在2015年10月15日前根据学生毕业论文的撰写情况写出评语,并填写在《毕业论文评定表》(表格从网上下载)上。

3.毕业论文一律使用A4打印纸、宋体小4号字、单倍行间距打印,使用统一规定的毕业论文模版(表格从网上下载)装订成册。

三、本科学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1.函授本科学生毕业论文的答辩工作继续由各函授站、函授教学点、继续教育中心组建答辩组完成。答辩组由一名组长和二到三名组员构成,具体条件为:答辩组组长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职从事本专业一线教学工作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能胜任工作的教师担任;组员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职从事本专业一线教学工作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能胜任工作的教师担任。

答辩组组成人员的相关资料参照《hga010网页登录拟聘教师申报审批表》填写,并报继续教育学院审批备案。

2.各函授站、函授教学点、继续教育中心本科学生毕业论文的答辩工作在2015年10月15日--2015年10月31日完成。届时我院将派出答辩专家前往各函授站、函授教学点、继续教育中心检查答辩工作。

四、毕业论文成绩的评定

1.毕业论文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评定。

2.专科学生毕业论文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定,并填写在《毕业论文评定表》(表格从网上下载)上。

3.本科学生毕业论文成绩由答辩组在学生答辩结束后,综合评定,并填写在《毕业论文评定表》(表格从网上下载)上。

五、《毕业论文评定表》的报送

函授站、函授教学点、继续教育中心须在各教学班全部工作结束一周之内将《毕业论文评定表》按班级、学号顺序收集整理后报送教学管理部。

六、毕业论文的存档

在全部工作完成后,请各函授站、函授教学点、继续教育中心将最终评定为“优秀”的本科学生毕业论文报送教学管理部存档,其他学生的毕业论文由各单位按有关规定保存。

七、有关毕业论文的撰写、指导、成绩评定等其他要求请按照《hga010网页登录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毕业论文工作暂行规定》(修订)继教院字[2010]27号执行。

附件:《近几年会计专业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真实题目一览》。

二〇一五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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