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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届春季毕业生毕业考务工作的通知

2015-06-04  点击:[]

各函授站、函授教学点、继续教育中心、夜大学部:2016届函授、夜大学春季毕业生的课堂教学任务将于本学期期末全部完成,函授学生各学期课程的毕业前补考工作也将于下学期(2015年11月初)完成,毕业生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届时由我院统一打印。为确保登录成绩的准确无误,请各有关函授站、函授教学点上网认真核对学生的成绩,并根据以下要求,完成好各项工作。

一、函授学生毕业前补考工作安排

1.毕业前补考名单的核对及上报

各函授站、函授教学点、继续教育中心应在本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三周之内进行网上成绩核对,提出第一至第八学期课程需要参加毕业前补考的学生名单,并将参加毕业前补考的学生名单(请使用网上规定的表格)邮寄或传真至教学管理部核对,以免遗漏。

参加第九学期课程毕业前补考的学生名单的核对工作,请在第九学期课程补考后三周内完成,并上报至教学管理部。

2.毕业前补考的时间安排

函授学生第一至第八学期课程的毕业前补考和第九学期课程的补考于2015年10月20日前完成,第九学期课程的毕业前补考于2015年11月初完成。

3.毕业前补考试卷的准备

由原任课教师命题。

二、毕业生成绩的核对及时间要求

各函授站、函授教学点、继续教育中心在第十学期教学任务和全部毕业考试工作完成后,开始核对全部学生的成绩。对成绩有异议的函授站、函授教学点、继续教育中心应以书面形式报送教学管理部,由教学管理部核查后,再次核对,并在成绩核对无误后,分别填写《成绩合格学生名单》和《成绩不合格学生名单》(必须使用网上规定的表格,并填写完整学号),同时将《成绩合格学生名单》和《成绩不合格学生名单》邮寄给教学管理部,由教学管理部根据各函授站、函授教学点、继续教育中心提供的《成绩合格学生名单》打印《毕业生成绩登记表》。

夜大学部在毕业学期全部教学工作结束后,分别填写《成绩合格学生名单》和《成绩不合格学生名单》(请使用网上规定的表格),同时将《成绩合格学生名单》和《成绩不合格学生名单》报教学管理部,由教学管理部打印《毕业生成绩登记表》。

各函授站、函授教学点、继续教育中心、夜大学部毕业生成绩的核对工作请在2015年11月12日前全部完成。

二○一五年五月一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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