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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2016-01-14  点击:[]

各函授站、函授教学点、继续教育中心、夜大学部:

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已经确定,现将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寄发给你们,望各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相关要求,初步编排上课、考试时间;同时落实本单位当地授课教师的聘请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单位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见附件。

二、我院校派教师承担授课任务的课程安排1次面授;当地聘请授课教师承担的面授学时在32学时以上(含32学时)的课程,原则上安排两次面授;全部面授时间均安排在规定的教学周内。

三、各单位在编排时间时,须将考试时间安排在最后1次面授结束1个月之后进行;2015级专科、专升本学生课程的期末考试请务必在2016年11月30日前安排完成。

四、请各单位在2016年3月16日之前完成教学时间的初步编排,使用《教学任务初步编排表》(表格从网上下载)编制,用A4打印纸打印并加盖公章后,邮寄到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部(或先发电子版文件再邮寄,联系人:郭宏,电话:62288323)。我院将根据各单位初步编排的授课、考试时间(符合教学要求者,建议的面授时间不再变动; 不符合教学要求者,将协商解决),统筹安排确定编制各单位最终的面授、考试时间。

五、各单位在执行教学任务时,以我院发放的最终课程表为准,我院将不定期地对各单位面授情况进行抽查。

六、为了便于学术交流,保证教学质量,除我校选派本校符合条件的教师承担一部分教学任务外,函授站、函授教学点、继续教育中心还可从当地高校聘请具有大学以上学历、讲师以上职称和高校教师资格证的教学经验丰富、认真负责的教师承担部分课程的教学任务,在聘任时应优先聘请hga010网页登录授课教师。

七、当地聘请任课教师的《拟聘教师申报审批表》(表格从网上下载)及相关材料与《教学任务初步编排表》同时报我院教学管理部。拟聘教师有关材料已上报过的,且内容无变化,可不再重复上报,但《拟聘教师申报审批表》务必上报。

附件: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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