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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报2015年招生计划的通知

2015-03-03  点击:[]

各函授站、函授教学点、继续教育中心、夜大学部:根据去年《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0号)和《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4] 10号〕文件精神及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流程的执行情况,结合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改革的发展进程。2015年我院对申报本年度招生计划工作安排如下:

1、请各函授站、函授教学点、继续教育中心、夜大学部(以下简称“各函授站、点)确认已具备本省2015年招生资质(即完成在本省教育厅备案或通过教育厅年审);

2、根据2014年招生录取和计划完成情况,认真考察本地区社会需求和人才需求的现实状况以及各层次专业的生源情况,实事求是地确定本年度招生专业、层次(高起专、高起本和专升本)及招生区域,并填写《hga010网页登录招生计划申报表》。如函授站经过考察,本地生源确实不足,可以不申报计划;

3、2015年招生专业范围为我校全日制本科开设的专业,其中有:财政学、金融学、金融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统计学、税收学、保险学、保险专业精算方向、劳动与社会保障、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工程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 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汉语言文学、新闻学专业财经新闻方向、英语专业经贸英语方向、会计学、会计学专业注册会计师方向、财务管理和法学等。

凡申报招生计划的各函授站、点请附简要可行性论证报告,《hga010网页登录招生计划申报表》(请登陆我院网页,在“下载专区”中下载)请于4月20日前报我院招生办公室。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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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五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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