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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二○一一年收费工作的通知

2011-03-02  点击:[]

各函授站、函授教学点、夜大学部:

2010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已结束,各函授站(点)、夜大学部开始进行2011级新生及老生注册收费工作。2011年学费标准仍然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京教财[1999] 010号》文件制定的北京市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费标准,高于北京市收费标准的省市比照当地教育部门的学费标准收费;收费办法是根据每年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课时数按学费总额40%:40%:20%比例(高起本按30%:20%:20%:20%:10%比例)收取。为了做好新生及老生收费工作,现将2011年各函授站(点)、夜大学部学费和教材费收费标准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望遵照执行。

一、学费收费标准

(一)2011级函授各层次学费收费标准

1、高中起点专科

(1)深圳函授站每生第一学年收费3,600元;

(2)福州函授教学点每生第一学年2,200元;

(3)龙岩函授站每生第一学年2,050元;

(4)海南函授站每生第一学年2,000元;

(5)其他函授站(点)每生第一学年1,800元。

2、专科起点本科

(1)深圳函授站每生第一学年4,000元;

(2)海南函授站、福州函授教学点每生第一学年2,600元;

(3)龙岩、长沙函授站每生第一学年2,500元;

(4)其他函授站(点)每生第一学年2,200元。

3、高中起点本科

(1)深圳函授站每生第一学年5,000元;

(2)其他函授站(点)每生第一学年2,700元。

(二)2011级夜大学各层次学费收费标准

1、高中起点专科:每生第一学年2,050元;

2、专科起点本科:每生第一学年2,500元。

二、教材费收费标准

(一)2011级函授教材费收费标准:各层次均为每生第一学年200元。

(二)2011级夜大学教材费收费标准:各层次均为每生第一学年200元。

三、往年学费、教材费收费标准

(一)2007级、2008级、2009级、2010级函授、夜大学学费收费标准按原发文收费标准收费。

(二)2007级、2008级、2009级高起本和2010级函授、夜大学教材费收费标准按原发文收费标准收费。

(三)2009级函授、夜大学教材费收费标准:专科100元、本科150元。

四、汇款开户银行及账号

收款单位:hga010网页登录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新街口支行

帐 号:0200002919089021427

汇款用途:请分别注明学费汇款数额及教材费汇款数额

五、学费、教材费汇缴办法

1、按照院发2011[7号]文件《关于函授站和函授教学点收缴费管理规定》执行。

2、未按规定期限汇缴学费和教材费的,将按照我院《关于函授站(点)上缴学费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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