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函授站、继续教育中心、夜大学部:
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们必须始终绷紧疫情防控之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统筹做好考试招生和新冠疫情防控等工作,确保招生录取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依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5号)文件的精神,我院招办综合考虑各函授站、继续教育中心、夜大学部(以下简称“各函授站、点”)往年度招生计划完成、今年报名人数及教学管理等情况,制定了2021年招生计划方案并已上报教育部获得批准,分省计划已下达。今年招生计划有省级教委审批环节,请各函授站、点以本省级招办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并予以执行。同时,为确保今年的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网上录取办法
今年我校计划在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3个函授站、点招生。全部实行网上录取。2021年我校仍采取地方远程录取本校监督和远程录取两种方式。请在地方录取的各函授站、点严格按照本省招生办对录取工作的统一部署执行。一省多站的主招函授站要负责本省其他站点的录取工作,各站点间要提前加强联系,统一思想,制定录取方案,确保2021年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录取站、点对招生录取过程中使用的密码及信息要加强保密和管理。密切与各省级招生办的沟通,及时了解和处理招生录取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各函授站、点请将当地的网上录取时间及录取系统密码提前告知我院,以便我院进行录取及过程监督,并出具相应委托函和及时发放录取通知书等。
在录取过程中我院将根据各函授站、点的生源情况统一进行计划调剂。上线人数严重少于开班标准(不少于25人)的专业我院原则上不建议开班。对于因不开班上线考生,各函授站、点应及时与当地招生部门联系,进行退档等善后处理。同时协助我院在最短的时间内调出计划,以免造成计划浪费。
各函授站、点录取期间应按录取批次及时下载新生数据(包括新生照片信息),做好信息备份和保管,并打印录取新生登记表(装入学生档案)。
特别强调:各站、点、中心一律不准招收非学历生(即跟读生)。
各地招生部门在录取新生时收取的招生录取费,可按照本省招生录取收费工作程序实行。也可由各站、点、部筹措预付,具体操作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新生的学费必须严格按照我院规定的标准执行,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制定收费标准。
二、及时准确上报招生人数
各站、点在录取工作结束后,应尽快将录取数据及新生录取登记表原件(录取批件)报送我院招生办,新生数据应从本省招生录取系统中网上下载,确保新生数据的准确性及以后电子注册工作的顺利完成。上报录取结果的时间应不晚于2022年1月10日。
请各站、点在接到本通知后,将本单位负责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工作人员的姓名、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传真至我院招生办,以便及时取得联系,进行沟通,确保2021年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我院招生办日常办公电话:010—62289074(及传真)
联系人:周老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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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